租赁合同备案应该由谁办理?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租赁合同。听说有些地方租赁合同要备案,但我不知道该我去办,还是房东去办。想问下,在法律上,租赁合同备案到底该谁来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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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备案由谁办理之前,咱们先了解下什么是租赁合同备案。简单来说,租赁合同备案就是把租赁合同拿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让政府知道有这么一个租赁关系存在。这有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方便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从这条规定来看,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主体是房屋租赁当事人。这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就是说,理论上房东和租客都有办理备案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习惯和规定。有些地方可能默认由房东来办理,因为房东对房屋的产权情况和相关手续更熟悉。而有些地方,也可以由租客去办理,只要提供完整的材料就行。 为了避免麻烦和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明确约定好由谁负责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双方都有办理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配合去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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