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者医疗费自费部分究竟由谁来承担?

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产生了一些医疗费自费部分。现在不清楚这部分费用该谁出,是肇事方全担,还是双方按比例分担,还是有其他承担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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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医疗费自费部分的承担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一般是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义务。比如,如果交通事故经认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在确定伤者医疗费自费部分的承担时,就会根据这个责任比例来划分各自需要承担的费用数额。 其次,若肇事方是机动车,那么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相关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例如,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假设),如果伤者的医疗费自费部分在这个限额内,就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来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若超出了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则由双方按照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共同承担。例如,伤者的医疗费自费部分总共是3万元,交强险承担了1.8万元后,剩下的1.2万元就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来分担。 另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可向致害人追偿。比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最后,若因矛盾纠纷尚未获得妥善处理,导致肇事责任人未能履行支付医药费的义务,且伤者家属无力承担伤者所需医疗费用,在此情况下,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的承保公司及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均需要先期垫支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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