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找谁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该怎么赔偿?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的是有人在事故中死亡。现在家属们很迷茫,不知道应该向谁去索赔,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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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以及致人死亡时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找谁赔偿: - **肇事方**:如果事故是由其过错导致,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驾驶员因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引发事故,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 **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交强险会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约定赔付。比如,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事故发生后,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商业险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 **雇主或单位**:若肇事方受雇于他人或为单位履行职务期间发生事故,雇主或单位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快递员在送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快递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生产者或销售者**:车辆存在故障或缺陷导致事故的,车辆生产者或销售者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汽车因刹车系统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 -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丧葬费是用于丧葬事宜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保障费用。 - **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应该按照所在地每年人均收入乘20来计算。例如,当地每年人均收入为5万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元。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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