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木工包工头工作手臂摔骨折应该找谁赔钱?


当在为木工包工头工作时手臂摔骨折,涉及到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以下分不同情形为您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木工包工头有自己的企业或组织,并且您与该企业或组织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您所在的企业或组织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企业或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您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其次,如果木工包工头是个人,您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需要看您和包工头在此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如果包工头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那么包工头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此外,如果该木工工程存在发包的情况,而发包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业务的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发包方应当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障提供劳务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包方通过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来逃避责任。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如果有)、工资发放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以先与包工头、发包方等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