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找谁解决比较好?
我在医院看病后感觉有些不对劲,怀疑可能存在医疗纠纷。不知道该找哪些地方去解决这个问题,是找医院内部部门,还是找政府相关部门,亦或是其他机构?想了解一下哪个途径解决起来更有效、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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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来解决。 首先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这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医患双方直接坦诚沟通,说说纠纷情况、各自的诉求和看法,尝试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不过因为双方立场有差异,可能协商不成。 卫生行政部门也可以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医疗机构行为,对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有专业性和权威性。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10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规定受理后,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5日内将材料交医学会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但要注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结果没有强制力。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不错的选择。它由医学、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秉持中立公正原则,能提供公平调解环境,而且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得遵守。 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终途径,法院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证据公正裁决。但诉讼过程复杂、耗时较长,所以诉讼前要准备好相关医疗资料、证据等。 总之,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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