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了买卖合同没过户算谁的?
我买了套房子,和卖家签了买卖合同,钱也付了,但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卖家好像有点反悔的意思,我有点担心。我就想知道,在这种签了合同但没过户的情况下,这房子到底算谁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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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但没过户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房屋买卖是一种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重要交易行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规定。简单来说,不动产就像房子这种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的财产。而所有权,就是对这个财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文是解决房屋归属问题的关键法律依据。它告诉我们,对于房子这类不动产,只有在进行了合法的登记手续后,所有权才会发生转移。 当我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卖家有义务按照合同把房子交给买家,买家有义务按照合同支付房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马上就归买家了。 举例来讲,小张和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张把房子卖给小李,小李也付了钱。然而,他们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看,房子的所有权依旧属于小张。即便小李已经入住了房子,也只是基于合同获得了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没有获得完整的所有权。 不过,虽然没过户房子所有权没转移,但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卖家反悔,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要求卖家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等。所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合同后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才能保障自己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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