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写谁的名字?
我准备租个房子,签租赁合同的时候不知道该写谁的名字。我是实际要住的人,但朋友帮我联系的房源。我想问下,这合同上写我名字还是朋友名字呢?写不同人的名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
展开


在租赁合同中写谁的名字是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确定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租赁合同上所写名字的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会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明确了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情况下,实际使用租赁物并承担支付租金等义务的人应当作为承租人写在合同上。也就是说,如果是你实际租赁房屋居住并要承担支付房租等责任,那么租赁合同上就应该写你的名字。 若写了他人名字,比如你朋友的名字,而实际是你使用租赁物。从法律关系上看,你朋友就成了合同的承租人,他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履行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等。而你和朋友之间可能需要另外签订协议来明确你们之间关于租赁事宜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一旦出现纠纷,比如租金未按时支付、租赁物损坏等情况,出租人会依据合同向你朋友主张权利,而你朋友在承担责任后可能会依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再向你追偿。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由实际的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签,也应当通过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