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童工导致伤残会怎样?
我家孩子还不到16岁,被一家工厂招去干活,结果工作时受了重伤。我想知道工厂这种违法使用童工还导致孩子伤残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处理,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和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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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使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导致童工伤残,更是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违法使用童工导致伤残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赔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此外,童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争议。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旨在全面保护童工的合法权益,对违法使用童工并导致伤残的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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