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同日申请发明和新型专利?


在专利申请领域,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常见且具有重要意义的策略。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为什么要采用这种申请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基本概念。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审查较为严格,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则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审查相对宽松,保护期限为10年。 同日申请发明和新型专利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其一,能够尽早获得专利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短,通常在1年左右就能获得授权。如果同日申请,在发明专利还在审查阶段时,实用新型专利一旦授权,申请人就可以及时获得专利保护,防止他人侵权。比如,某企业研发了一款新型的电子产品,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后,实用新型专利很快授权,企业就可以凭借该专利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优势。 其二,增加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发明专利的审查要求较高,授权难度较大。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标准相对较低,更容易获得授权。同日申请时,如果发明专利最终未能通过审查,申请人还可以保留实用新型专利,确保至少有一种专利能够获得保护。例如,有些技术方案在申请发明专利时,可能因为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的问题而无法通过审查,但在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中却有可能获得授权。 其三,为后续的专利布局提供更多选择。如果发明专利最终获得授权,申请人可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因为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更长,保护力度也相对较大。这样,申请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专利策略,实现专利效益的最大化。 从法律依据来看,《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这一规定为同日申请发明和新型专利提供了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同日申请发明和新型专利可以让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保护,增加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并为后续的专利布局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因此,对于有专利申请需求的申请人来说,同日申请是一种值得考虑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