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定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何不允许进行开具?
我这边已经完成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核定,可在实际操作准备开具发票的时候,系统提示不允许开具。我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是核定流程有问题,还是有其他规定?想知道到底为什么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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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为何已核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却不允许开具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多种情况可能导致即使核定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也不能开具。首先,可能是发票使用量和开具限额的问题。比如您核定的发票使用量已经达到上限,或者开具金额超过了核定的限额。举个例子,税务机关给您核定每月最多开具10份发票,而您已经开具了10份,此时就不能再开了;或者单张发票核定最高开具金额为1万元,您要开1.5万元的发票,也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税务登记状态异常也会影响发票开具。如果您的企业存在未按时申报纳税、欠缴税款等情况,税务机关可能会将您的税务登记状态设为异常,一旦处于异常状态,就无法正常开具发票。例如,企业某个月忘记申报增值税,被税务机关发现后,可能会限制其发票开具功能。 再者,发票领购和库存情况也很关键。若您没有及时领购发票,或者领购的发票已经全部开具完且没有剩余库存,自然就无法继续开具。比如您上次领购的5份发票都用完了,还没去税务机关领新的,就不能再开。 另外,开票设备和系统问题也可能导致不能开具。比如开票软件没有及时更新,或者税控设备出现故障,都可能使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就像电脑软件不更新可能会出现兼容性问题一样,开票软件不更新也可能影响发票开具。所以,当遇到已核定却不能开具发票的情况,要从多个方面去排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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