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没有发给自己是怎么回事?
办理离婚手续后,一直没收到离婚协议书。想知道是流程没走完,还是中间出了什么差错,担心没有这份协议会影响到后续自己财产、子女抚养等权益问题,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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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没有发给自己,可能存在多种原因。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像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等问题协商后达成的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正常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留存一份离婚协议备案,同时给夫妻双方各一份。 没收到离婚协议书,有可能是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工作人员疏忽遗漏了交付环节;也可能是后续传递环节出问题,比如沟通不畅导致没能送到本人手上。如果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等同于离婚协议,可能存在送达程序上的延迟等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联系,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记录以及协议的去向;也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看是不是对方保管着还没给你。若实在找不到离婚协议书,而后续又涉及到协议中的权益问题,比如对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约定等,还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复印留存备案的那份协议。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等相关婚姻事务的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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