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有职工社保医院就诊开药不报销?

我有职工社保,去医院就诊开药时却被告知不能报销,我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正常缴纳社保了,不知道是医院的问题,还是社保政策有规定某些药不能报销,想了解下到底是哪些原因会导致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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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社保报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工社保涵盖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院就诊开药通常是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的,但存在不报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是药品范围问题。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且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这类药品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而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使用这类药品时,可能需要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再按规定报销。此外,还有一些药品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药,使用这些药品时医保是不报销的。 其次是就诊医院的因素。职工社保一般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如果去的医院不是社保定点医院,那么就诊开药的费用可能就无法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管理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院就医。 再者是报销政策的限制。职工医保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规定。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开始支付的最低费用标准,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就医费用未达到起付线时,需要由个人全部承担;报销比例则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在不同级别的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可能不一样;封顶线是指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超过封顶线的费用,医保也不再报销。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不报销。比如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按照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是不报销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以及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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