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第一个月收入加五千计税?
我发工资时发现第一个月收入计税是加了五千来算的,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平时就正常工作拿工资,也没什么额外情况。想知道这五千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加到收入里计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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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计算中,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叫“减除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里扣除的一部分金额,目的是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一个纳税年度是12个月,平均下来每个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就是5000元。 在计算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会先减除5000元再计算应纳税额。这并不是把5000元加到收入里计税,而是从收入中减去5000元。比如,您第一个月工资收入是8000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是用8000元减去5000元,得到3000元,再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按月减除费用的方式,是为了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加合理、公平,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成本。这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综合所得累计减除费用就刚好是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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