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是怎么回事?


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是企业财务和税务处理中两个重要的概念。所得税费用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反映在利润表中的一项费用;而应交所得税则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当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时,这通常涉及到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在会计核算中,企业会根据会计准则对某些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和确认,而税法对于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处理可能与会计处理不同。这种差异会导致在某一会计期间内,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简单来说,就是会计上确认的收入或费用与税法上确认的时间不同,使得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导致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 例如,企业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进行会计核算,但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折旧。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额会大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这就使得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会逐渐转回,最终使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趋于一致。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本身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只要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这种差异是正常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结果。然而,如果企业故意利用会计政策和税务政策的差异来操纵利润或逃避纳税义务,那么就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处罚。 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虚假申报、隐瞒收入、多列支出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因此,企业在处理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的差异时,应当保持谨慎和合规,确保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之,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通常是由于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暂时性差异导致的。企业应当正确理解和处理这些差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