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官为什么会建议撤诉后再起诉?

我打官司的时候,法官跟我说让我先撤诉,之后再重新起诉。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这样做对我有啥好处或者坏处吗?会不会对我的案件有不好的影响?我现在很纠结要不要听法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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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诉再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官建议撤诉后再起诉,通常存在多种原因,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官建议撤诉再起诉,可能是因为当前案件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比如,起诉时某些诉讼请求表述不清晰,或者证据材料提交不完整等情况。撤诉之后,当事人可以重新整理诉讼请求,补充更完善的证据,让后续的起诉更有针对性,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另外,有时案件存在管辖方面的问题。如果案件不属于当前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法官可能会建议撤诉,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以避免后续因为管辖问题导致案件被移送或者被驳回。 不过,撤诉也有一定的风险。一旦撤诉,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再起诉时,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这样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而且,撤诉意味着之前的诉讼程序结束,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可能不会被法院受理。所以,当法官提出撤诉再起诉的建议时,当事人应该和法官充分沟通,了解具体原因,权衡利弊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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