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说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

我最近打官司请了律师,可听人说律师会‘吃完原告吃被告’,我心里特别不踏实。我不太明白这话啥意思,是说律师会两边收钱损害我的利益吗?我想知道这种说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理,我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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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执业规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这种说法是一种比较片面和带有贬义色彩的描述,通常是指律师在案件中从双方当事人那里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并且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其次,律师协会也制定了详细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约束。如果律师违反这些规定,不仅会受到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当事人来说,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委托律师时,要选择正规、有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签订详细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同时,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要保持与律师的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律师有不正当行为,可以及时向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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