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先收钱还是先办事?


在法律事务中,律师收费和办事的先后顺序并没有严格统一的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约定。通常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先收费后办事,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模式。很多律师事务所会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要求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之后才正式开展代理工作。这种方式对律师而言,能够保障其合法的报酬权益,避免在提供服务后出现委托人拒绝支付费用的风险。从法律依据来看,《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内容,先收费后办事的模式符合这种明确约定收费的要求。 先办事后收费,也就是风险代理。这种模式下,律师前期不收取或者只收取少量的基础费用,等到案件达到约定的目标后,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较高的报酬。不过,风险代理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此外,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也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分阶段收费,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将整个法律服务过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支付相应的费用。比如在一个民事诉讼中,将立案、一审、二审等阶段分别约定收费金额,完成一个阶段支付一笔费用。这种方式既能让委托人根据律师的工作进展逐步支付费用,也能激励律师在每个阶段都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无论选择哪种收费方式,委托人和律师都应该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的金额、方式、时间等重要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