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会先收费吗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是否先收费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这主要取决于与律师的协商结果。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通常会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收费条款。这些条款里会详细说明收费项目、标准、方式、数额,以及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从实际情况来看,存在多种收费方式。有的律师可能会要求先收取一定额度的预付款或定金,以此保障后续法律服务的顺利开展。这是因为律师接手刑事案件后,要进行调查取证、准备材料、出庭辩护等诸多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先收取部分费用能让律师更安心地开展工作。 还有部分情形是按照案件的进展阶段分期缴纳费用。比如常见的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每个阶段律师都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委托人可以根据不同阶段支付费用。 当然,也有可能选择在案件完结之后一次性支付所有相关费用。不过这种方式相对较少,因为律师需要承担一定风险,若案件结果不理想或者委托人出现经济状况变化等情况,可能导致费用难以收回。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九条指出,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会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在刑事诉讼中,被控告者是否预付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完全依双方协商而定。 总之,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方式灵活多样,您可以和律师充分沟通,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一种双方都认可的收费方式 。 相关概念: 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在律师收费中,刑事案件的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在律师收费里,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