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为什么不用负法律责任呢?


在法律中,并不是所有未成年人都不用负法律责任,而是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所涉及的行为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已经被认为具有相对成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几种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即使是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这些行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发育尚未达到能够充分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意义的程度,所以一般不对其刑事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在他们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后,必要时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上所述,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作出了细致的规定,这既考虑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