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人所得税有的扣有的没扣?


个人所得税出现有的扣有的没扣的情况,主要和以下因素相关。首先要明白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它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当个人取得了一定的收入,就可能需要缴纳这个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情形有明确规定。 一个关键因素是收入是否达到纳税标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起征点,当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不超过起征点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小李月工资收入扣除各项扣除后为4000元,而当前起征点是5000元,那他这个月就不用扣税。而小张扣除后收入为6000元,超过了起征点,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不同的收入类型也会影响是否扣税。不同的收入类型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像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在预扣预缴时和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再按照相应税率预扣预缴税款。而工资薪金所得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所以同样的收入金额,因为收入类型不同,可能出现有的扣税有的不扣税的情况。 还有扣除项目的影响。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设置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符合这些扣除条件并进行了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可能原本需要扣税的情况,在扣除这些项目后就不用扣税了。比如小赵有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可扣除3000元,他月工资收入扣除其他扣除后为7000元,减去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低于起征点,就不用扣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