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起诉就能够冻结银行卡?


起诉后能够冻结银行卡,这主要涉及到法律上的财产保全制度。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冻结银行卡就是其中一种常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也就是说,当原告认为被告可能会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日后判决无法执行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的银行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裁定,对被告的银行卡进行冻结。而且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会快速处理,确保财产得到及时保全。 另外,在诉前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如果原告在起诉前就发现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也可以在起诉前先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