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起诉期间是否能办理离婚?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现在想尽快把离婚手续办了,不知道在法院起诉期间能不能办理离婚,是要等法院判决,还是可以直接去办理手续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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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院起诉期间是有可能办理离婚的,不过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法院起诉离婚期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撤回在法院的起诉,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正常的协议离婚程序办理。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只能继续进行诉讼离婚程序。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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