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解除为何会被裁定属于违法?


在劳动法律领域,“不胜任解除”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但如果操作不当,很容易被裁定为违法解除。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为何不胜任解除会被裁定属违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胜任工作”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里要注意,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必须有客观、明确的标准。例如,公司制定的工作目标要合理、明确,并且员工知晓这些目标。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仅仅以主观判断认为员工不胜任,就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 其次,当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培训要针对员工的不足之处进行有针对性的提升,调整工作岗位也要合理,不能故意为难员工。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跳过了培训或调岗这一法定程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被裁定为违法解除。 再者,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要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如果有工会的话),并且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这些程序操作,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另外,在举证责任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以及已经履行了培训或调岗程序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事实,那么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会被裁定为违法。 综上所述,不胜任解除被裁定属违法,通常是因为用人单位在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时缺乏客观标准、未履行法定的培训或调岗程序、未遵循法定的解除程序以及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等原因。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况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