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继承娘家房产,丈夫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割?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我之前继承了娘家的一套房产。现在丈夫说离婚要分割这套房产,我不太清楚他有没有这个权利。想问下在法律上,妻子继承的娘家房产,丈夫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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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妻子继承娘家房产,丈夫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割,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继承的房产在不同情形下的归属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妻子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娘家房产,也就是没有遗嘱特别说明该房产只归妻子一人所有的情况下,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在离婚时是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因为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进行的财产分配,没有特别排除另一方的权益。 然而,如果娘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仅由妻子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依据上述提到的法律条文,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也就是说,丈夫此时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继承的房产。因为遗嘱体现了财产所有者的意愿,法律会尊重这种明确的分配安排。 所以,关键在于妻子继承房产时是否有遗嘱明确指定归属。如果有遗嘱指定只归妻子,丈夫就无权分割;如果是法定继承且无特别约定,丈夫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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