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在法庭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打算去法庭起诉离婚。我们之间有些财产分割的矛盾,还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离婚,财产和孩子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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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妻子向法庭起诉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妻子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若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后是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分割原则,但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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