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


当媳妇提出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财产来处理。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婚后两人一起工作的工资收入、投资赚的钱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几个原则。一是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这种协商结果会得到法律认可。比如双方商量好房子归一方,存款归另一方,这是可以的。二是均等分割原则,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像夫妻共有的存款,原则上双方各得一半。三是照顾原则,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到女性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同时,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也会予以照顾。四是过错赔偿原则,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然后是个人财产,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这就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具体范围如上述法律条文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