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该由谁垫钱?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挺高的,我自己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垫钱呢?是我自己先垫,还是肇事者垫,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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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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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肇事者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事故认定肇事者负有责任,那么肇事者有义务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在实践中,有些肇事者会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但也有些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垫付。如果肇事者不垫付,伤者也不能强行要求,但可以在后续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其次,关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有一个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另外,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按照程序进行理赔和垫付。 再者,对于伤者自身。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都没有及时垫付费用,而伤者情况紧急需要治疗,伤者及其家属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以保证及时得到救治。之后再凭借相关的票据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此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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