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8岁孩子想跟谁就会判给谁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今年8岁了,平时我照顾得多,感情也挺好,孩子也明确说想跟我。可对方也在争取抚养权,我就想知道,就凭孩子想跟我这一点,法院是不是就会把孩子判给我啊?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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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8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是孩子想跟谁就一定会判给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意味着,8岁孩子的意愿是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会综合多方面情况来判断。一方面,会审查孩子意愿形成的原因和背景,比如孩子是在正常的亲子关系环境下,经过比较做出更有利于自己健康快乐成长的选择,法院会更倾向尊重其选择;但如果孩子的意愿是因为父母一方长期制造分离、爱缺位等环境下形成的,法院可能不会单纯依据孩子意愿判决。另一方面,法院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教育水平能否给予孩子合适的教育引导等;家庭环境也很重要,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还有父母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像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 比如,虽然孩子表示想跟一方生活,但另一方有更好的居住环境、稳定收入能保障孩子未来的教育和生活,且平时也和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那么法院也可能综合考量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所以,最终抚养权的判决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定。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最终的决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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