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决拘役三个月,因生病看守所拒收,之后还会进去关押吗

我被法院判了拘役三个月,可因为身体有病看守所不收。我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之后到底还会不会被送进去关呀?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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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拘役一般是在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如果因为生病看守所拒收,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裁定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就是说在外面执行刑罚,不用在看守所里关着,但这期间也算在刑期里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这就是看守所拒收的依据。 之后是否还会进去关押,要看病情的变化。如果病情好转,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了,等可以收监的时候,法院就会把人送到看守所,重新服刑。但要是身体一直不好,一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可能就不会再收监执行了。 不过要注意,在监外执行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要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要是违反规定,法院是有权决定收监执行的。 相关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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