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认定后会被网上通缉吗?
我涉及一个官司,法院判我要履行一定义务,我其实有能力履行,但暂时不想履行。我就担心要是被认定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会不会被网上通缉啊?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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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主要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是否会被网上通缉,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被法院认定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司法机关决定对其进行追捕,而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网上通缉。网上通缉是一种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只有当符合一定条件,即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在逃时才会采用。 司法机关在认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是否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如果仅仅是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存在合理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该罪。所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认定后,并不一定会直接被网上通缉,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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