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出来后当事人的车会被扣留吗?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是我的车还被交警扣着。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车是不是还应该被扣留,我很担心一直扣着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和后续安排,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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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出来后,关于当事人车辆是否会被扣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扣留车辆的目的。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当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出来后,如果检验、鉴定结论已经确定,且相关证据已经收集完毕,那么按照规定,交警部门应该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该规定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处理结果出来意味着检验鉴定完成了,并且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取回车辆的。 然而,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涉及交通肇事犯罪等,车辆可能会作为证据继续被扣留,直至案件处理完毕。另外,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如未缴纳罚款等,车辆也可能会继续被扣留,直到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出来后,当事人的车不一定会继续被扣留。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车辆扣留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流程。如果符合领取条件,应及时要求取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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