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扣押的现金会存入原账户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公安局扣押了我的现金。现在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我就想知道,公安局扣押的这些现金最后是会存回到我原来的账户里,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呢?我挺担心这钱的去向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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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安局扣押现金的处理方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并不一定会存入原账户。 首先,公安局扣押现金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扣押的财物,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这是为了保证扣押财物的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如果扣押的现金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退还的方式不一定是存入原账户,有可能是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给当事人。 要是扣押的现金涉及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种情况下,现金就不会存入原账户,而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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