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女会在一起生活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有两个孩子,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离婚后孩子们能不能还在一起生活。我担心分开生活会对他们成长不利,但又不确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离婚后儿女一般会不会在一起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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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儿女是否会在一起生活,主要取决于父母双方的协商结果以及法院基于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做出的判决。 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让儿女在一起生活,跟随其中一方,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法院通常也会尊重父母双方的这种协商结果。然而,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就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的基础;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个人品行,有无不良嗜好等。如果法院认为儿女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就可能会判决他们跟随一方共同生活。但要是法院觉得分开抚养对孩子更有利,也会做出这样的判决。例如,一方可能更适合照顾年龄较小的孩子,另一方则在培养大孩子的学习和社交方面更有优势。总之,儿女离婚后是否在一起生活没有绝对的答案,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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