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是必须写的?

我准备和房东签租房合同,听说合同里有一些免责条款是必须要写的,不然可能会有麻烦。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也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问问专业人士,租房合同里哪些免责条款是一定要写进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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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免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合同中,明确一些必要的免责条款,对于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且必须考虑写入的免责条款。 首先是关于房屋维修责任的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对于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设施损坏,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费用。例如,如果是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维修责任应由承租方承担,这样的条款可以避免后续双方因维修责任问题产生纠纷。 其次是关于人身安全责任的免责条款。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在房屋内的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若并非出租方的过错,出租方无需承担责任。比如,承租方自行进行危险的登高作业导致受伤,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这是基于“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法律原则,避免出租方承担不合理的责任。 再者是关于第三方责任的免责条款。如果因第三方的原因对房屋或承租方造成损害,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例如,因邻居家漏水导致承租方房屋受损,出租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符合法律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另外,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或房屋受损,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居住,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关于费用承担的免责条款也很重要。如明确约定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承租方未按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出租方不承担责任。这样可以避免费用方面的纠纷,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总之,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双方应仔细考虑并明确这些必要的免责条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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