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社保赔偿后单位还有什么赔偿吗?

我受了工伤,社保已经给了一部分赔偿,但是我不太清楚单位这边还需不需要给我赔偿。不知道在法律上,单位在社保赔偿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赔偿项目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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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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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案件中,当社保给予赔偿之后,单位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下面来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赔偿和单位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的赔偿费用。而单位赔偿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社保赔偿后单位可能承担的赔偿项目如下: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社保赔偿后,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责任。不同地区的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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