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公司还会赔偿吗,法律上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被认定是全责。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的保险公司还会不会赔偿啊?具体在法律上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处理赔偿问题的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好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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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保险公司还是会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但不会超过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限额。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在限额内赔偿给受害人。比如交强险有责情况下,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0.2万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5万元,车辆维修费用3万元。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最多赔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最多赔0.2万。假如肇事方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剩余的医疗费用3.2万和车辆维修费用2.8万就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买商业险,那就得肇事者自己掏腰包赔偿这些剩余部分。 另外,在赔偿项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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