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银行卡被扣,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别人扣下了,我想要回来对方却不给。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不会受理这种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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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法院是否会受理身份证和银行卡被扣的案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占有”,简单来说,占有就是对物品实际的控制和掌握。在正常情况下,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合法持有人对其拥有占有权。而当他人非法扣留这些物品时,就侵犯了合法持有人的占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这就明确赋予了占有人维护自身占有权益的法律依据。 从法院受理案件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身份证和银行卡被他人扣留时,合法持有人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符合原告的主体资格。只要能够明确指出扣留者是谁(明确的被告),并且提出返还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具体诉求,同时说明对方扣留的事实和理由,那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法院是会受理这类案件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原告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合法持有人,以及对方非法扣留的事实。例如,可以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办理凭证、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在受理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对方返还被扣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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