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法院还会进行调查吗?
我有个官司刚开完庭,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开庭之后法院还会不会去做进一步的调查。我不太了解法律程序,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这么做,就想问问大家,一般开庭之后法院到底还会不会调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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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开庭之后法院是有可能进行调查的。下面就来详细说说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院调查的概念。法院调查就是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收集、审查和核实的活动。它是保证司法公正、准确裁判的重要环节。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这表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已经开庭,法院基于查明事实的需要,仍然可以启动调查程序。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开庭后会进行调查呢?一种情况是,庭审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线索,但这些线索不明确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比如当事人在庭审中提到了某个关键证人,但没有提供详细信息,法院为了查明真相,就可能会去调查这个证人。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矛盾或者疑点,无法直接判断其真实性和关联性。这时法院为了准确认定事实,也会进行调查。此外,如果涉及到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法院也会依职权进行调查。 不过,法院的调查活动也是有一定限制和规范的。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侵犯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调查获取的证据也需要经过法定的质证程序,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总之,开庭之后法院是存在调查可能性的,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明事实的需要。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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