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送货单法院会不受理吗?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交易时只有送货单作为凭证。现在对方拖欠货款,我想去法院起诉,可又担心只有送货单法院不会受理。我不太清楚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受理标准,想问问只有送货单的话,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我的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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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只有送货单法院不受理”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首先,法院受理案件有明确的条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案件。那么,只有送货单是否能满足起诉条件呢?这得看具体情况。送货单可以作为一种证据,它能证明货物交付的事实。如果送货单上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以及对方的签收信息等,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以及交易的具体内容。不过,仅有送货单可能还不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比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你主张对方支付货款,除了送货单证明货物交付外,还可能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约定的价格、付款时间等。如果送货单内容不完整,或者缺乏其他关键证据,可能会影响你胜诉的几率,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受理案件。法院在受理阶段主要审查的是起诉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条件,而不是审查证据是否足以胜诉。所以,即使只有送货单,只要你能明确原告和被告身份,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基于送货单所反映的事实与理由,且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法院是会受理你的案件的。当然,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建议你尽量收集更多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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