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去签认罪认罚书会被拘留吗?
检察院通知我去签认罪认罚书,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签了这个会不会马上就被拘留啊。我也挺配合调查的,就是不清楚这个程序之后会咋样,有没有人能给我讲讲签了认罪认罚书到底会不会被拘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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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签认罪认罚书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拘留。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检察院让去签认罪认罚书,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这一情节,来决定是否适用从宽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条件,且没有上述应当拘留的情形,那么即使签了认罪认罚书,也不一定会被拘留。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所以,签认罪认罚书和被拘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你可以和检察机关沟通,了解他们对于强制措施的意见,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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