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后还能不起诉吗?

检察院通知我签认罪认罚书,我有点担心签了之后就一定会被起诉。我想了解下,签了认罪认罚书是不是就意味着肯定会被起诉呢,有没有签了之后还能不起诉的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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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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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后,是有可能不起诉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并且愿意接受处罚,法律会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而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也就是说,即便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书,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检察院依然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犯罪情节很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况。所以,签了认罪认罚书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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