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抵押权二拍流拍后能否以物抵债?
我有套房子存在另外的抵押权,现在进行司法拍卖,二拍已经流拍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房子以物抵债呢?我担心因为有抵押权的存在,没办法进行以物抵债操作,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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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拍卖中,房子存在抵押权且二拍流拍后能否以物抵债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以物抵债的概念。以物抵债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的财产经过拍卖等变价程序后未能成功变现时,经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意,或者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裁定,将该财产作价交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于有抵押权的房子二拍流拍后以物抵债,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这里的不动产就包括房子。 不过,存在抵押权并不影响以物抵债的进行,但需要考虑抵押权人的权益。如果房子有抵押权,在以物抵债时,要先保障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房子以物抵债后,所得的价值要先用来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如果剩余价值还有的话,才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另外,以物抵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法院会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生效后,房子的所有权就会转移给申请执行人。同时,以物抵债的价格通常是按照二拍的保留价来确定。 总之,房子有抵押权二拍流拍后是可以以物抵债的,但要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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