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撤销拆迁评估行为之诉吗?
我家遇到拆迁,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我觉得不合理,和房子的实际价值相差很大。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提起撤销拆迁评估行为的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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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拆迁评估行为。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它对于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计算拆迁补偿等起着关键作用。 那么能不能提起撤销拆迁评估行为之诉呢,这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如果拆迁评估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尝试撤销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评估机构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评估,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实地查勘、没有遵循评估技术规范等;或者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又或者评估人员与拆迁方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况,导致评估结果不公正、不合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被拆迁人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拆迁评估行为。 在提起诉讼时,被拆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要提供证据证明评估行为存在违法之处以及给自己造成了损害。例如,提供评估报告存在明显错误的证据、评估程序违法的相关材料等。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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