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评估太低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可拆迁赔偿评估价格特别低,感觉根本不合理,这样的赔偿根本没办法保障我之后的生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拆迁赔偿评估过低的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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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赔偿评估太低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理解拆迁赔偿评估是依据相关法规和专业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它直接关系到拆迁户能获得多少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具体来说,第一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觉得评估价格过低,要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步,如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然不能让你满意,那么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此外,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拆迁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拆迁补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对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拆迁赔偿评估过低时,拆迁户要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按照法定程序来争取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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