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价格太低该怎么办?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给出的拆迁价格远远低于我心里的预期,感觉很不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和拆迁方直接谈,还是走法律途径,具体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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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拆迁价格太低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办法。 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等,这些文件能证明房产实际情况和价值,以便在后续维权中有据可依。 其次,积极参与评估过程。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房屋评估阶段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还可以申请复核,也能申请专家鉴定,以此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接着,可以和拆迁办进行沟通协商。把自己认为合理的补偿要求清晰、明确地告知对方,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合理补偿。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需注意复议期限通常为60日,诉讼期限一般是6个月。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总之,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拆迁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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