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最近遇到拆迁,但是给出的补偿明显不合理。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想知道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能维护自身权益,比如通过什么途径、依据哪些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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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是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维权的。 首先,可以尝试和拆迁方进行协商。这是比较快捷的解决方式。在协商前,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充分了解,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等诸多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心里有了法律依据,协商时提出的要求才能有理有据。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也明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除了上述常规途径,如果签订补偿协议后反悔,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变更、撤销补偿协议,或者请求法院确认补偿协议无效。 总之,在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依法行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也是很有必要的,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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