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赔偿太少该怎么办?
我家面临拆迁,可给的赔偿明显比周边类似情况的少很多,感觉不合理。想知道在这种赔偿太少的状况下,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能争取到合理赔偿,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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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拆迁户赔偿太少,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处理。首先,积极与拆迁公司沟通。在沟通中,清晰地说出你认为合理的心理价位以及理由。比如,指出周边类似房屋的拆迁赔偿标准更高,或者自家房屋有特殊情况增加了价值等,尝试通过协商让双方都能接受一个结果。要是沟通谈不拢,不要着急,可以向当地的政府机构或者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有责任和权力对拆迁补偿问题进行调停或协调。例如,他们可能会组织拆迁方和你进行再次协商沟通。要是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是民事诉讼。 在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打官司的时候,收集充足的证据非常重要。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实际价值的评估报告、周边类似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材料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持你的诉求,有助于你争取到合理的赔偿。总之,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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