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欠款会被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不还,被法院列为失信人了。可他一直拖着不还钱,我就想问问,法院对失信人欠款的强制执行,是不是会一直持续下去,难道会是一辈子吗?我就怕最后我的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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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强制执行”这个概念。强制执行就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失信人欠款的强制执行,并非一定会持续一辈子。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执行终结的情形。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执行程序会终结:比如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等。 一般而言,如果失信人确实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方式来执行欠款。一旦执行到位,欠款还清,强制执行程序自然就会结束。 然而,如果失信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再执行了,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所以,虽然在理论上强制执行可能会因为各种复杂情况持续较长时间,但并不是绝对会持续一辈子。它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以及法律规定的情形来确定是否继续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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