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未破裂会判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闹了点矛盾就去法院起诉离婚,可我们其实感情还没破裂。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感情未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我们离婚呀?我不太懂法律,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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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感情是否破裂是一个关键的判断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这也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和矛盾、修复感情的机会。如果感情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即使一方起诉离婚,只要另一方不同意,并且能够证明感情还存在,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离婚请求。 不过,“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一兜底条款比较宽泛,在具体案件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但总体而言,感情未破裂是法院不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所以,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真正破裂,只是因为一些小矛盾就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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