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好辞职厂里会赔偿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没好,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厂里会不会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自己辞职了就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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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它的目的是弥补劳动者因工伤所遭受的身体伤害、经济损失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你被认定为工伤,不管你是否辞职,都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 当工伤没好就辞职时,厂里依然有赔偿的责任。对于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比如医疗费、康复费等,这些费用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如果你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了伤残等级,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即使你工伤没好就辞职,厂里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向厂里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要求赔偿。如果厂里拒绝赔偿,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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